塔牌集团12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多名股东其管理人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公告显示,2025年10月28日,塔牌集团相关股东提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月30日公司据此披露称,EMERGING ASIA EQUITY FUND、APG ASIA EX JAPAN FUND(以下简称“APG FUND”)、FIDELITY EXJAP、HERMES CHINA EQUITY FUND、WOO HAY TONG ASIA EX JAPAN FUND作为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持有公司6270.92万股,占总股本5.26%。后经自查发现,基金管理人HIML对APG FUND持有的公司股票不拥有表决权,故一致行动人认定不准确,持股比例应更正为4.95%。公司已于11月29日发布《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 的更正公告》及补充公告对此进行说明。
广东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相关主体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错误披露APG FUND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一致行动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七十六条,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监管函则指出,相关主体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规定,对一致行动人认定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要求其吸取教训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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